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云南省“银龄医师”行动计划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云政办发〔2024〕50号)精神,充分利用退休医疗卫生人才资源,有效缓解我县优质医疗人才短缺问题,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,经研究决定,绿春县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“银龄医师”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公开招聘工作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,公开报名,统一考试,综合评定,择优聘用。
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。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法律法规;
2.年龄:55-70岁,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医疗工作;
3.职称:具备初级职称以上,且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的临床经验;
4.专业技能: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,熟练掌握临床操作技能;
5.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。
1.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;
2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,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;
3.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;
4.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7.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;
8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,报名地址为绿春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4楼人事科。
报名表、简历、毕业证复印件、执业证、资格证复印件。
时间:2026年9月4日 上午09:00。
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。需提供的材料: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执业证、资格证原件。
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,统一组织到县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,吸毒人员一经确认,不予聘用。
体检时,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,应予回避。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以提出复检申请。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体检不合格,或自动放弃体检的,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,可从同岗位考生中,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递补只进行一次;如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递补过的,不再进行递补。
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,根据面试成绩、体检结果、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绿春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,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、体检、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,可从同岗位考生中,按综合成绩(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)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递补只进行一次;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、体检、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,不再进行递补。
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;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。为保护个人权益,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。
绿春县人民医院
来源:红河州绿春县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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